祛除保险业沉疴需从四方面着手,铲除违规违法展业的“土壤”

据央行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披露的统计数据显示,2023上半年涉及保险机构的罚单总数为509张,被罚总金额约10829.8万元。与2022年同期对比,险企整体在罚单数量、罚款金额等方面均有所上升。


(相关资料图)

从此次披露保险行业被处罚的原因看,违规经营主要集中在财务数据虚假、提供或编制虚假资料、遗失许可证及给予投保人额外利益等方面;这其实还不是问题的全部,也不是问题最严重的地方。根据之前媒体和监管机构反映的情况,保险行业乱象丛生、市场经营秩序混乱,也一直是被社会严重诟病的行业,是金融违规违法经营的“重灾区”:比如保险营销队伍门槛低,素质参差不齐;“小散乱差”现象突出,“无人员、无场所、无业务”的空壳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较多,相互之间恶性竞争突出;保险业绩虚化现象严重,“虚假人力、虚假保单、虚假架构”等“三虚行为”突出;虚挂中介业务套取费用、挪用截留保费、编制虚假数据、销售未经批准的非保险金融产品、存在非法集资或传销行为、未按规定进行职业登记等问题频繁;存单变保单、高佣金、保险回扣、保险低费率等乱象时有发生。

导致保险行业问题难以根除的原因,主要是合法合规展业意识不强。同时,之前由于监管力量有限,监管力度不到位,出现了不少监管真空,导致打监管“擦边球”现象突出。此外,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的保险合同条款过于烦冗,本身就带有很多不平等、不公正成分,加上信息不对称,容易对投保人形成诱导甚至是蒙蔽效应,为保险展业人员从中营私舞弊和违规操作提供了契机。

由此,要整治保险行业违规违法经营问题、规范保险行业市场秩序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,不能指望一蹴而就,日常的监管检查是需要,但若仅止于形式上的检查是远远不够的,有可能形成“检查—收敛—不检查—再混乱”的怪圈。如果只靠金融监管机构开展带有运动色彩的现场监管,容易造成“雨过地皮湿”结局,无法伤及保险行业违规违法的“土壤”。

无疑,要遏制保险行业违规违法经营行为,净化保险市场土壤,确保投保人的利益不受损害,监管部门必须下猛药,对保险业违规违法经营实行“零容忍”,做到警钟长鸣,才有可能增强保险业对金融法规的敬畏意识,形成主动守法合规经营意识,最终推动保险业健康可持续发展,实现保险业经营“长治久安”。

首先,建立立体社会监管体系,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。对保险行业整治不能仅靠金融监管机构,还必须发挥社会组织(机构)和民众的力量,由监管部门牵头从政府职能机构、社会组织、企业以及民众中选聘人员构建立体社会监管体系,建立沟通查处机制和举报电话,提高监管透明度、灵敏度以及时效性和有效性,将保险业置于全社会有效监管之下,消除监管“空当”,铲除保险业违规违法展业的“土壤”。

其次,对保险机构进行全面科学调整,大幅压缩和减少保险机构数量,改变当前保险机构供过于求现状。要在全国范围内对所有保险展业机构进行重新规划和调整,将当前保险机构过多局面进行控制,即将过多的保险机构进行整合和兼并,提高准入门槛,淘汰掉一批规模小、资质差的保险机构,消除内卷和恶性竞争现象,为保险机构规范展业营造有利的市场环境。

再次,加大执法惩处力度,对违规违法保险机构要下猛药,从而对全行业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。让违规违法的保险经营机构,付出巨大代价,从而让保险机构不敢和不愿违规违法经营。

最后,对各类保险机构制定的保险条款进行全面清理,将其中不公正、不公平以及隐晦、模棱两可的条款予以废除,并简化保险条款,提高保险条款的透明度和信息对称性。让投保人真正明白自身参加保险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享受的权益,真正形成保险机构与投保人之间相互信任、利益均等的保险合作机制,促进保险业与投保人良性互动。

作者/莫开伟

编辑/岳彩周

校对/卢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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